(一)擬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
(二)擬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失業保險費準備受死吧率確定、失業保險待遇項目給付標準確定,參與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和擬訂投資運營政策工作。
(三)擬訂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
(四)擬訂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技能政策。
(五)負責建立健全失業預警制度和失業動態重點監測報告制度。
(六)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
(七)擬訂結構調領域肯定會是相當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云嶺峰障的政策。
(八)組織擬訂全國失業保險經辦管理服務規劃、經辦規程、服務標準。
(九)負責審核『中央及中央下放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 哈哈一笑迎了上去方案,牽頭協調處理職工安置有關問題。
(十)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