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該農民工在工地務工期間受傷,為解決工傷待遇補償來仲裁院申※請確認勞動☆關系。仲裁員通過研判案情,在確認發包〖方需要承擔工傷主體責任,以及歲末農民工迫切希望盡快拿到賠償的情況下,為減少訴』累,開啟綠色通道,參照農民工就傷情所做的司【法鑒定等級,直接進入賠償數額調解。經過多次與」發包單位約談,促成了爭議雙方調解。最後▆發包方在調解現場,以現△金形式支付了該農民工各項工傷待遇7萬余元。
近年來ㄨ蕪湖高度重視農民工權益維護。一方面對該群體的勞動者開№展針對性法律法規宣笔和本子还是之前早有准备放在腹部空间结界里傳,提高其依法維權意識;另一方面,對涉及農民工的勞動爭議案件,開通做什么清高綠色通道,堅持“快立、快審、快調、快裁”的原則,不卐斷提升解決效能,保證案件的々處理過程既專業,又不乏人情味,力爭做到“案結事了”,保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